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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白沙埠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2020-09-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bsgzf/2020-000025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白沙埠镇  发布日期  2020-09-28
 成文日期  2020-09-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0年度白沙埠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bsgzf/2020-0000259
发布机构: 兰山区白沙埠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9-28
成文日期: 2020-09-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扶办字〔2020〕2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返贫。

(二)脱贫不稳定户和即时帮扶人口(以下简称“两类人群”)认定。对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符合“两类人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认定。要重点关注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骤减、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群众。

(三)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录入新识别的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所有基础信息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相关信息(见附件1-5)。

国务院扶贫办参照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对即时帮扶人口指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失学或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等23个指标。请各村对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前已纳入的即时帮扶人口补充采集录入新增指标信息。

(四)“两类人群”跟踪监测。采集录入“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信息,评估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9月30日前,镇扶贫办召开培训会,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民政助理及帮扶责任人参加,部署培训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0月12日,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动态调整,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和更新。10月31日前,完成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的各项程序。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0月31日前,镇扶贫办将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扶贫办。11月20日24时前,镇扶贫办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21日至11月25日,镇扶贫办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初审并完善。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月1日至12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梳理识别纳入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实不准等问题,形成到户到人的问题清单并反馈各县区。镇扶贫办也通过数据分析查找问题。

(五)问题数据核查。12月11日至20日,镇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各社区、村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21日至31日,镇扶贫办在信息系统中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2021年1月2日前,镇扶贫办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区扶贫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培训力度。要切实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9月30日前,镇扶贫办对相关业务人员、包村干部、村干部、村民政助理、帮扶责任人全部培训一遍,使参与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充分熟悉政策和业务。11月5日信息录入系统前,镇扶贫办要对系统录入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质量。

(三)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和程序,对新致贫户、返贫户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及时帮扶”,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四)加强工作指导。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各社区、村要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镇扶贫办将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社区、村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采集不准确、工作进度慢等问题。

(五)严把数据质量。镇扶贫办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贫困户家庭收入中的各项转移性收入,原则上通过与相关行业部门比对获取。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要在动态管理工作中一并解决。

(六)按时完成任务。镇扶贫办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彭洪坡、杨雨

联系电话:2910097

白沙埠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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