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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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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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 临兰编〔2021〕76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镇村职责任务清单管理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鲁编办发〔2021〕9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印发<临沂市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临编〔2021〕157号)要求,为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将《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各镇街道要做好细化落实,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明确承办机构、责任人、咨询电话等,增强清单的操作性,《清单》(不含涉密事项)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细化任务分工、完善运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逐项制定职责任务清单“说明书”,切实强化清单运用管理。区委编办要加强《清单》与规范“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衔接,严格落实交办事项准入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单》的实施工作,及时研究《清单》管理使用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推动《清单》与机构编制监管平台相融合,强化对镇街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清单》落地见效,着力构建“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镇街履职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配套措施、人员培训、财力保障、技术支撑、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全面支持乡镇(街道)依单履职。 附件:《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 中共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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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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