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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2-000028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1-10
 成文日期  2022-01-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市监字〔2022〕3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2-0000280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1-10
成文日期: 2022-01-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市监字〔2022〕3号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

现将《兰山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工作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和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将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过程全面升级、公开,并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进行展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分类分步推进,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优先推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网红餐饮单位等实行试点推进建设,最终逐步覆盖至其他餐饮服务单位。2022年3月底前,对临沂泰盛广场、临沂万象汇商场、临沂万达广场等城市综合体打造完成;12月底前,完成重点试点单位打造;2023年底前,其他入网经营餐饮单位做到应建尽建,“互联网+明厨亮灶”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常态。

二、建设任务

一是鼓励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安装符合国标GB/T28181标准的400万像素标清以上监控设备、上行带宽达到20M以上,视频监控覆盖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专用操作区、餐饮具洗消区、外卖取餐区等重要区域,并将视频信息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向消费者开放;不具备自行上传视频信息的餐饮服务单位,可与网络运营商探索合作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尽快建成“清洁厨房”;参与建设的入网经营餐饮单位要建立在线保持机制,禁止视频断(离)线、摄像头位置偏移等情况发生,正常营业时段应保持视频在线。

二是鼓励支持网络运营商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借助辖区内网络运营商的技术实力,鼓励其通过免费建设入网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或推出优惠套餐的形式,积极参与经济社会运行,服务沂蒙老区高质量发展,并获得合理收益,最终形成利于市场部门监管,利于网络运营商和餐饮经营企业共同获利,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良好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鼓励网络订餐平台积极配合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网络订餐平台要将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监控视频实时接入平台,设立“清洁厨房”专区,供消费者开放查阅;对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网络订餐提供者给予流量扶持、佣金优惠等优惠措施,同时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提升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餐饮提供者在平台的识别度、知名度和品牌度。

四是全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统一实施信息化监管。通过智慧监管系统落实线上线下主体责任,监管人员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有效提高监管效能,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对后厨加工制作全过程监控。同时,运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食品安全防控及风险预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组织领导,按方案步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要广泛动员各类入网餐饮单位积极加入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强宣传,普及认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的和积极意义,通过正面宣传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社会信誉度、美誉度,提高入网餐饮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典型示范,稳步实施。要充分利用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典型示范作用,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创新工作,不断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自律意识,稳步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请参与试点创建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将辖区建设情况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邮箱(lsfdacyk@163.com),工作进展情况应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相关落实措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

联系人:餐饮监管科许永利,联系电话:13953906635

 

附件:“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表


市场监管所:                                   填报人:                                   电话:

城市综合体名称

入网餐饮单位持证数量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数量

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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