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柳青街道办事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2-06-0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qjdb/2022-000031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柳青街道  发布日期  2022-06-01
 成文日期  2020-05-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柳青办发〔2020〕147号
 标题  柳青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lqjdb/2022-000031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柳青街道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6-01
成文日期: 2020-05-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柳青办发〔2020〕147号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山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安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按四周、四个阶段统一开展,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并安排好穿插项目。

(一)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教育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培训教育。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等,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对社区居民、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员工等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和辅导交流,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3.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街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企业参加)

(二)第二周为“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警示教育。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整治。一是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进企业全要素评价和“大手拉小手、联手共治”,将“高手查体”“过筛子”活动引向深入,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负责)

二是要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牵头负责,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部署安排,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现场检查,街道安监办组织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安监办,各危化企业负责)

(三)第三周为“安全宣传咨询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

日,办事处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2.开展互动展示。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各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以及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等活动。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制作360全景示范网上展示,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向社会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第四周为“安全兰山行宣传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宣传报道。各社区(村)、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处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深入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

2.举报投诉。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五)同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行动。在做好分阶段重点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行动。

1)“进企业”,重点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要在全街道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制度;要结合安全生产包保督导,普遍入企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提醒谈话、安全生产会议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应急预案演练。

2)“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提示教育。

3)“进社区”,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

4)“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预防溺水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街道层面,街道要组织一次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围绕消防安全等内容,通过实兵拉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企业层面,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普遍开展一次应对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要针对雷电可能造成的事故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演练;其他企业也要针对汛期的气候特点开展一次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企业负责,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周密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按照各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大力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柳青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31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