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街道党工委 柳青街道办事处关于表彰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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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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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街道党工委 柳青街道办事处 关于表彰十九大安保维稳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 柳青发〔2017〕100号 今年以来,柳青街道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要求,坚持“一切围绕十九大、一切服从十九大、一切捍卫十九大”,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全力以赴抓好安保维稳各项措施落实,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圆满完成了“六不双零”任务目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舞士气,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授予北京路派出所、柳青派出所、信访办、大朱夏村、谢宅村、七德村、大官庄村、西南坊村、古城村、洪店村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洪运、曹同德、姜利、赵修凯、刘春雨、田晓兵、刘继海、赵建彬、汤怀来、郑现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和发扬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风,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恪尽职守,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柳青街道党工委 柳青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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