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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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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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统字〔2016〕1号 各镇街、临沂工业园区统计站,局各科室、队、站、所、中心: 现将《2016年全区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16年2月22日 2016年全区统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区统计系统要按照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安排,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为建设大美新临沂核心区、标志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力做好重大普查及各项统计调查 (一)扎实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以争当全国先进为目标,认真开展普查综合试点,科学分解普查各项任务,制定符合实际的普查方案。提早落实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扎实开展“两员”选聘、普查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清查摸底、物资准备和业务培训,做好手持移动终端数据采集系统、遥感测量、数据报送平台、数据处理软件以及乡镇和村联网直报等重点工作。主动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开展全方位普查宣传,为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周密组织1%人口抽查调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关于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决定每年开展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逢“0”、“5”年份与全国衔接。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落实好机构、人员、设备,确保调查经费作为常规预算项目予以拨付,推动调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认真做好城镇化统计工作。按照上级制度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科学选点,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城乡划分、流动人口调查、入户登记等基础工作,健全城镇化统计相关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全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四)进一步抓好常规统计调查。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国家、省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严格调查标准,完善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做到不虚不瞒、不重不漏、应统尽统,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 二、积极攻坚三大新兴统计调查 (一)健全“三新”统计体系。积极关注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发展,明确“三新”经济内涵与外延,对现有调查对象重新分组加工,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分类目录、综合统计制度及配套调查制度。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未列统行业统计调查,借助部门行政和行业管理记录,试点创业服务、健康养老、家政服务、家教培训等统计监测。探索构建“互联网+”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突出互联网金融、智能硬件、互联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监测。组织实施好城市商业综合体调查,加强综合大市场、城市楼宇经济以及互联网催生的新商业模式统计。 (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统计,建立健全动态管理的电子商务平台储备库,以部门数据为基础摸准查实全区电子商务平台数量规模。顺利实施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季度调查制度,统全统准消费品市场发展情况。 三、稳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一)全力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市局部署,今年将正式实施GDP统一核算工作。要不断完善GDP制度和地区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增强与交通运输、增值税等指标之间的匹配性,有序推进民营经济、文化产业等GDP派生核算,确保分级核算数据衔接。 (二)统筹做好能源统计改革。着力做好能源产品生产和流通统计制度改革,重点解决自备电厂发电和用电全面进入统计核算问题,实现网上直报与电力部门数据口径协调一致,能源统计核算由消费端向供应端平稳过渡。巩固能源历史数据调整工作成果,开展季度能耗核算。 (三)积极做好投资统计改革。严格执行新投资统计制度,切实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报表和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工作,实行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审核管理。坚持大型企业投资统计联动机制,加强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投资数据的分析比对,找准数据差异原因和影响变化趋势,保证新制度数据反映兰山实际。 (四)继续做好服务业统计改革。研究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等加以比对,确保符合兰山发展趋势;加强服务业新兴业态统计研究,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与部门合作等形式,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 (五)深入做好劳动就业统计改革。高度重视劳动工资统计,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搞好业务培训,强化各专业指标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六)夯实CPI、PPI价格调查基期轮换工作基础,确保新基期数据顺利衔接。 (七)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方法创新。完善提升城乡一体化调查,形成覆盖全区、城乡可比的居民收支调查体系。积极推进全区服务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服务业统计反映情况与发展资金挂钩。 四、持之以恒加强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结合《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泛征求各级统计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研究制定全区依法治统的办法。谋划推进“七五”统计普法,持续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党校、进企业,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要数据及农业普查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加大统计法治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守住四条红线,推行“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抓大控小、关口前移”的数据审核模式,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落实数据质量分级负责、专业区域星级评价等机制,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数据质量全程实时监控。依据指标间逻辑关系,综合运用外部优质数据,经常性开展评估核查,提高数据间匹配性。 (三)做好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全面加强统计单位名录库管理,强化与工商、税务、经信等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协作,抓好新增单位、视同法人单位审批入库工作,建立不符合标准企业有序退出机制,提高名录库企业质量。进一步扩展联网直报范围,提取用好企业联网直报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做好网络安全管理技术升级,内网络及统计网站平稳运行。 五、全面均衡持续提升统计基层基础 (一)分类推进政策落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严格统计流程规范,不断增强统计能力。落实乡镇统计人员双重管理、职称评聘双优先、负责人享受中层待遇、考评奖补等政策措施,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以星级企业复查和新一轮评选为推力,将“四上”企业全部纳入星级管理、星级企业全部完整建档。全面推广企业统计人员聘任、补贴制度,建好管好用好企业统计人才库。 (二)着力夯实统计网络。以迎接全国统计系统基层基础现场会为契机,全面均衡持续推进基层基础提升,把特点做亮、亮点推开,集全区之力做好会议准备及保障工作。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协统员服务室等统计服务管理模式,搞好管理服务,强化奖惩机制,实现统计网格实体化、管理服务制度化、作用发挥常态化。完善基层统计工作交流平台,建设统计“四库两系统一平台”,探索基层统计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借助三农普等有利契机,着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六、着力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 (一)提高服务科学决策水平。以“献计献策”活动为抓手,深度挖掘各项统计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更具决策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紧贴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紧盯重要时间节日及重大政策形势变化、紧抓领导关注点,深入开展系列统计调研,不断揭示经济规律特征,当好“权威数库”、争做“核心智库”。 (二)提高预测预判预警能力。紧扣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生态建设、降本增效、金融风险、产能利用、房地产库存、“三引一促”、“二次创业”等问题,充分利用统计数据优势、专业优势,实施预测预判预警。在主导产业中选择代表性企业,建立季度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行业、企业中的新情况、新变化,为更好地把握经济运行趋势、做好季度经济形势监测预警提供参考依据。 (三)提高统计产品供给水平。站在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需求角度,升级改版统计信息、统计年鉴、统计服务手册等平台,完善统计文化、统计图表等特色信息,使统计供给始终成为服务决策、服务民众的权威优质产品。积极采用现代资讯平台发布统计数据,创新办好统计开放日,丰富文字、表格、图形、视频等产品体系,让社会共享统计成果。 (四)提高服务调查对象水平。依法依规简化地方调查项目、剔除重复指标以及可以通过计算生成的指标,确保统计报表和指标定义清晰、界定准确、易于填报。研究制定统计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深化服务企业大走访、统计人员进万企、千人万户联系服务调查对象等活动,及时向记账户定期反馈收支情况,向企业提供更多实用行业经济、宏观经济信息和统计咨询。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加大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督促部门落实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进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等标准化,保障各项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联动机制,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协同做好小康监测、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三新”调查等重点工作。 八、持续提高统计业务保障水平 (一)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全区统计系统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干净干事、廉洁从政,恪守统计职业道德,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决抵制以权谋私、以数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建立长效机制,时时回头看、久久用真功、全力防反弹。驰而不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大力弘扬“求实求是、创新创业、笃求卓越、服务奉献”的“沂蒙统计精神”,打造作风公正扎实、工作稳健踏实、业务创新求实、做人忠诚老实的统计新风尚。 (三)强化机关建设。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督查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加强业务考核。从提高统计干部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高度,大力推进系统文明“升级连创”,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档案示范单位。 (四)推进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创新评选激励机制,保持创新心态,强化创新动能,促进成果涌流。突出提升工作水平、适应服务需求、破解现实难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确定一批重点统计创新项目,明确措施路径,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路径,责任到人,做好中期评估和年终考核,确保达到成效。 (五)重视统计宣传。始终坚持“大宣传”工作理念,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策划好经济社会发展、农业普查、统计改革、统计业务、重大统计活动、统计文化等年度宣传重点,切实履行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整合好宣传职能和宣传资源,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在涉及政府统计重大问题、关键节点上,占领制高点、掌握话语权,引领社会舆论。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16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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