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官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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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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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镇 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实施方案 李政发〔2017〕14号 各村社区 : 根据中央、省、市、区各级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农业部.省电视电话视频会议要求《关于做好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结合李官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免疫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疫病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在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对狂犬病要做到全面免疫。坚持实行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 二、集中免疫时间 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间:春季3月10日至4月20日,秋季9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强制免疫用疫苗 全镇强制免疫用疫苗为政府统一采购的疫苗,具体种类:牛羊口蹄疫O型-亚洲1型二价灭活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灭活疫苗(双抗原).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重组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H5N.Re-4株+RE-5株),布病S2株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兽医站负责疫苗的领取,储存和发放。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固定专人负责。各村社区村级防疫员发现有注射疫苗反应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抢救治疗,并将实际情况报告兽医站,由兽医站上报镇政府和临沂市兰山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四、免疫技术培训 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培训由兽医站负责,培训内容要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坚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以及各项消毒等内容,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免疫规范操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五、免疫档案的建立 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实施动态管理,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各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兽医站有免疫档案,基层防疫员有免疫记录,养殖场(户)有免疫证明,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 六、免疫监管 兽医站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情况的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并详细记录监管内容,督促规模场实施规范化、程序化免疫;同时,检疫人员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免疫情况,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畜禽调运前的免疫措施,要将兽医监管情况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重要依据。 七、免疫责任 兽医站要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场到户到人。一旦发生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督导检查 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成督导组不定期持续对各村.社区防控情况进行督导,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九、防疫工作考核 镇政府根据《兰山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部、省、市有关要求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对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和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奖惩,进一步健全重大动物疫病考核管理机制,促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017年3月15日 李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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