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关于做好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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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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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统字〔2018〕12号 各科室、队、站、所、中心: 为贯彻国家省市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全局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各科室要加强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确保2016年度业务档案和2017年度文书档案归档资料的齐全完整,集中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1、局印发的正式公文; 2、各专业统计月、季、年报表,统计资料及相关最新统计报表制度; 3、2016年网上直报单位名单; 4、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5、统计年鉴、统计资料汇编、重要统计刊物; 6、领导批示、有关上级文件; 7、上级领导检查、指导、视察各专业产生的照片、影像、音像; 10、2017年大事记; 11、各类普查、调查资料。 二、所有归档文件资料范围参照《文书档案归档与不归档范围》。 三、各科室归档资料需填写《资料移交登记簿》(附件),整理上报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所提供资料需纸质和电子版两种介质。 四、6月27日前完成资料移交工作。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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