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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镇人民政府方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6-05-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6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发布日期  2016-05-28
 成文日期  2016-05-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方政发〔2016〕6号
 标题  方城镇人民政府方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6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5-28
成文日期: 2016-05-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方城镇人民政府

方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方政发[2016]6号


为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兰山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目标任务

1、“三夏”“三秋”期间,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2、运用打捆机,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除回收利用的以外,全部实现秸秆切碎还田。

三、工作步骤

今年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为组织发动、巡查执法、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

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

镇政府、社区、村、户要分别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农户之间签订禁烧联保责任书,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

2、做好宣传引导发动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标语、过街帘、手机飞信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焚烧秸秆承担的法律责任。镇文教办要向学生发放《小手拉大手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社区及村向农机手发放《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各社区及村必须组织流动宣传车,昼夜流动宣传。每个自然村标语不少于30幅,每个村要通过广播喇叭宣传秸秆禁烧一天不少于3次。通过宣传,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巡查执法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30日)。

1、建立巡查组巡查制度。夏秋作物收获期间坚持联系社区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以社区为单位成立12个禁烧巡查组,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驻村驻地督查指导,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巡查组以机收进度、留茬高度、秸秆离田速度、翻耕灭茬进度、秸秆焚烧以及包地块人员值班履职情况为重点,包片24小时巡查,既查火光,又查灰烬,据实汇总,在禁烧期间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农业办报送当日巡查、小麦收割、切碎还田、打捆回收、深松耕耙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镇农业办报告。

2、各社区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全镇实行网格化管理,夏收秋收期间,实行社区及机关人员包村包地块制度,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全员上阵。社区人员、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做好农机手和农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佩戴标志,搭帐篷,实行24小时人盯人、人盯地、人盯机、人盯秸秆的昼夜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战术,全天候作战,严格把关,严防死守,确保旱田水田留茬低于10厘米,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同时,各村做好路边沟渠秸秆的清理工作,防止出现焚烧现象。对发现的着火点要及时扑灭耕耙处理。

3、建立“四包四定”责任制。建立分管领导、联系社区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干部、村干部“包社区、包村、包户、包路段”和“定人员、定地块、定责任、定奖惩”制度。做到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24小时不间断。

4、公安部门加大巡逻打击力度。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严厉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个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会同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形成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以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完善强化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成立由社区、农业、环保、安监、供电、派出所、消防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队伍,监督指导农业收割安全、用电安全,发生火情后,快速处置,及时扑灭。

6、成立督查考核组,强化督导考核。镇成立由纪委、农经、审计等单位组成的督查考核组,负责督导巡查组工作开展以及巡查值班情况的督导考核。

(三)总结考核阶段。

8月20日前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夏季各社区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12月20日前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秋季各社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四、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大力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一)做好秸秆切碎还田和灭茬翻耕工作

各社区、村组织农机合作社确定切碎还田耕地位置、面积、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机械化秸秆还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留茬高度低于10厘米,经农业办、社区验收合格的农机合作社,按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各社区、村切碎还田后原则上一律全部进行统一深松或者统一旋耕,进行翻耕灭茬,实现秸秆彻底深入还田,从而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从根源上彻底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二)秸秆青贮

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大力开展粮转饲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镇政府支持发展、畜禽养殖企业、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三)秸秆收储运

以村、农机合作社为依托,在全镇建立秸秆收集、打捆、存储、运输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对购买打捆收集机械的,按照同等型号国家购机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对实行秸秆收集的,给予相应的储运补贴。

各社区发动村级把合作社打捆的秸秆储存运输,销售给国能发电有限公司、彦春奶牛等企业,真正变废为宝,迅速消除火点隐患。

(四)强化责任追究与奖惩

1、严惩第一把火。被确定全市第一把火的对分管负责人、联系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书记、主任、包地块机关干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出现第一把火的村,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分,村主任、包地块村干部予以免职或者停职处分。

2、同一社区及村出现2个及以上火点(市级、区级、镇级通报)的,社区及村年终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并对分管负责人、联系社区领导、社区书记及主任、包地块机关干部启动问责程序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予以停职,包地块村干部予以免职或者停职处分。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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