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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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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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镇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方政发〔2016〕23号 为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按市区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包括全镇所有行政村。镇长为一级网格长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镇环保主管部门和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网格化监管办法,做好下级网格的建设运行、督导检查、工作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环境监管职责任务; 2.负责全镇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全镇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3.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做好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协调边界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6.每年3月底前确定全镇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级网络:包括全镇所有社区。各社区书记为二级网格长第一责任人;社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2.负责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土小污染项目清理、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信访等工作; 3.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重要风险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环境安全事故、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落实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 4.完成上级网格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 三级网格:包括各行政村居。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或负责人为网格长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积极配合做好土小污染项目清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流域区域环境保护、禁烧等工作; 2.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及时进行调处,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积极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及时研究解决重要环保工作事项; 5.完成上级网格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 (二)网格运行 2.检查执法。本级网格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本辖区的环保检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接到上级交办或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和整治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所属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网格运行流程。要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监督检查、问题告知、问题处理、后督察等流程,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闭环式监管。各级网格责任人员要及时开展日常巡查,掌握网格内排污企业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做到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流程、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环节“四个清楚”。下级网格要及时发现、查处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严格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拉网式排查、昼夜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频次,加强网格内排污企业落实环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四)完善网格信息。各网格责任单位应建立并完善环境监管台帐。公开包括网格化建立情况、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辖区内企业或单位基本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情况等信息。 (五)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六)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四、时间要求 2016年10月10 日前,镇级完成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报县(区)政府备案并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环保、安监、工商、安监、城管、国土、农业、畜牧、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开展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 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保障各级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五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检查考核制度。按照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主体的职责,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对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实施奖惩 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环保目标考核中设立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加、扣分项,在环保年度评优评先等工作中重点倾斜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突出的社区、村委。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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