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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2-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6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发布日期  2017-02-17
 成文日期  2017-02-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方政发〔2017〕5号
 标题  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6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2-17
成文日期: 2017-02-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政发〔2017〕5号


为贯彻落实2017年2月15日全省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月17日兰山区“地条钢”排查整治专题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确保万无一失。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点督导检查各社区、村,坚决清理取缔辖区内“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生产,确保按照区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排查,认定标准要符合上级要求。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阶段(2017 年 2月 17 日- 2月26日)。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排查本辖区范围内企业,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对象甄别工作要如实、合理、严格,排查出的违规项目要做到立即取缔,关闭拆除。

督导组要对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重点及异常信息企业逐一现场排查,并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建立台账。

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要对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并报镇清违办备案。

对排查出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立即采取措施取缔。对排查整治中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措施彻底到位。

第二阶段:巩固防范阶段(2017年2月28日-6月底)。各社区、村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已经取缔项目死灰复燃,杜绝新的“地条钢”违法违规项目。

三、督导组成员及职责

抽调经贸、安监、环保、工商、供电部门人员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全镇的“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排查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村要坚决贯彻本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地条钢”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2.排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做到底子清、情况实,督导组要对各村一督到底,督导责任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

2.2017年2月26日前社区、村要对发现的“地条钢”等钢铁违规项目自行清理取缔。2月28日后新发现、新认定或死灰复燃违法违规项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所在社区、村责任,并严肃追究督导部门的责任。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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