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7-02-17 点击数: | ||||||||||||||||||||||||||||||
|
||||||||||||||||||||||||||||||
|
||||||||||||||||||||||||||||||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政发〔2017〕5号 为贯彻落实2017年2月15日全省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月17日兰山区“地条钢”排查整治专题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确保万无一失。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点督导检查各社区、村,坚决清理取缔辖区内“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生产,确保按照区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排查,认定标准要符合上级要求。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阶段(2017 年 2月 17 日- 2月26日)。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排查本辖区范围内企业,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对象甄别工作要如实、合理、严格,排查出的违规项目要做到立即取缔,关闭拆除。 督导组要对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重点及异常信息企业逐一现场排查,并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建立台账。 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要对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并报镇清违办备案。 对排查出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立即采取措施取缔。对排查整治中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措施彻底到位。 第二阶段:巩固防范阶段(2017年2月28日-6月底)。各社区、村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已经取缔项目死灰复燃,杜绝新的“地条钢”违法违规项目。 三、督导组成员及职责 抽调经贸、安监、环保、工商、供电部门人员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全镇的“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排查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村要坚决贯彻本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地条钢”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2.排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做到底子清、情况实,督导组要对各村一督到底,督导责任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 2.2017年2月26日前社区、村要对发现的“地条钢”等钢铁违规项目自行清理取缔。2月28日后新发现、新认定或死灰复燃违法违规项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所在社区、村责任,并严肃追究督导部门的责任。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