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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2-02-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9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发布日期  2022-02-10
 成文日期  2022-02-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方政发〔2022〕5号
 标题  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fczzf/2022-000089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2-10
成文日期: 2022-02-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方政发〔2022〕5号


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解决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4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临政办字〔2017〕7号)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兰办字〔2019〕2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附件: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能力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高标准建制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镇,全面推行合格证使用制度,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有关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明确职责任务、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制订镇、村、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课时。

(二)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镇政府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签订相关责任书。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学校食堂等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并对全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户建档立制。

(四)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培育战略。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打造“方城西瓜”“沙窝地”甜瓜“方城大米”、“方城锅饼”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地方标准,加强名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名优农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五)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加强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药监管达到落实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农药经营店整治标准4个100%。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严禁在区域内销售、使用违禁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对外购苗种建立完善索票、索证制度。

(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要定期、不定期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镇级监管机构做到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200个。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要建立检测点,形成镇、村、基地紧密相连的检测网络;农村监管员(网格员)要落实日常巡查、上报等工作,做到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部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公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做到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八)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力争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100%;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九)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涵盖生产过程监控、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和综合管理等内容的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努力实现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全覆盖。将全镇所有“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获得省部级命名的生产基地以及农资经营店(点)、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场)等纳入追溯范围,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点。

三、工作安排

(一)规范全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2022年全年)。成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镇级农安办公条件、农残检测室仪器设备、各项上墙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不定期指导规范农业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

(二)加强“三品一标”注册和认证(2022年全年)。强化农业企业生产标准,打造品牌影响力,完成新增商标注册4个,新增认证产品3个,新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处。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抽检(2022年全年)。完成农残抽检不低于2400例,即:每季度600例,逢节假日重点加强抽检。督促生产主体落实自行抽检。按时完成上级的定向检测、例行抽检等任务。

(四)农村质量安全培训(2022年4月、8月、12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员、生产经营主体等从业人员不低于40小时课时培训。

(五)加强宣传(2022年5月、10月)。根据当地特色种植,在农产品上市时节、节假日时节有宣传车重点宣传,在主要路口、生产密集区、农产品集散区悬挂条幅、张贴标识、绘写宣传口号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工作区、村、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支持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工作,为增加监管手段。镇政府将配套资金2万元,支持与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设施、建设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创建工作,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落实,严格监督问责。严格落实各工作区、村、相关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镇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中所占权重不低于5%;确保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在农产品主产区、生产基地明显位置,树立10处“四个最严”及合格证推广使用宣传牌,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树立宣传标牌等形式,在全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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