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方城镇大气污染治理“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3-08-17 点击数: | ||||||||||||||||||||||||||||||
|
||||||||||||||||||||||||||||||
|
||||||||||||||||||||||||||||||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方城镇大气污染治理“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政发〔2023〕7号 为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确保安全发展,进一步推动解决影响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环保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兰山区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大气污染重点任务,全力打好环保突出问题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方城“大地常绿、空气常新、碧水长流、土壤常净”,推动全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排查镇域内涉粉尘及其他散乱污企业,查处一个取缔一个;对燃煤锅炉、生物质颗粒锅炉、砂光粉锅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取缔。 三、时间步骤 春风行动自2023年2月25日开始,到5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25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2月26日至4月26日) 2月28日前各工作区、村对涉粉尘及其他散乱污和使用燃煤锅炉、生物质颗粒锅炉、砂光粉锅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上报。3月10日前各工作区、村组织企业自行整改到位。3月10日后镇政府将组织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和谎报瞒报的工作区、村、企业,从严从重处理。 (三)巩固深化攻坚阶段(4月26日至5月底)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整治难度大、跨部门跨地区等复杂难点问题,进行联合攻坚;对前期整改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已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对重点区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管理,严格执法。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台账,完善档案。围绕整治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动态管理。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谎报瞒报等问题的工作区、村、环保所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附件:方城镇大气污染治理“春风行动”领导小组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附件 方城镇大气污染治理“春风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华 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武传仕 人大主 李公正 二级主任科员 刘学智 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维国 党委副书记(挂职)、区派第一书记工作 大组长 成 员:高庆凤 三级主任科员 张立千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梅海凤 党委委员、副镇长 庄 炎 党委宣统委员 王海军 党委组织委员 张建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杨 瑞 四级主任科员 闫九才 人大副主席 杜正琛 人大副主席 鲁士朋 副镇长 邵长花 副镇长 孟龙泉 副镇长 王昕茹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庆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许晓存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贾伟彦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石凤友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韦其琛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朱洪峰 方城派出所所长 刘大鹏 新桥派出所所长 陈士波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宋凤伟 诸满工作区书记 王发军 朱汪工作区书记 朱京民 义山工作区书记 林本山 古城工作区书记 张庆玲 东街工作区书记 李 辉 西岭工作区书记 邵明玉 大官工作区书记 周广瑞 于村工作区书记 李鹏飞 唐庄工作区书记 魏茂兵 西蒋工作区书记 王传军 西街工作区书记 沈冠洲 石桥工作区主任 张元华 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 郁宝峰 应急管理办主任 胡发新 经贸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负责日常工作。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