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
2018-11-1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18-000002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11-16
 成文日期  2018-11-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财会〔2018〕31号
 标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18-0000023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16
成文日期: 2018-11-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负债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9日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docx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