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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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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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兰政办字[201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兰山区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所导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的卫生应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区卫计局党委统一进行领导,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区卫计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毛士西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全区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卫计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1)医疗机构。全区各医疗机构按方案要求,做好收治因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患者的各项应急准备,充分利用传统中医和现代医学技术进行救治,及时统计、上报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医疗救治情况。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控中心负责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的检测、评估,拟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卫生监督所。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区域内的饮用水、公共卫生场所等进行卫生巡查和监督。 四、卫生应急响应措施 (一)Ⅳ级预警(蓝色)卫生应急措施 组织开展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醒人民群众做好相关防护。 (二)Ⅲ级预警(黄色)卫生应急措施 (1)组织开展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醒人民群众做好相关防护。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紧急救援工作。 (3)各医疗单位分别设立“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导医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导诊;充实急诊、门诊医护人员数量,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诊治工作。 (三)Ⅱ级预警(橙色)卫生应急措施 (1)组织开展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醒人民群众做好相关防护。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紧急救援工作。 (3)在三级预警措施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做好本区域内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的巡防,关注其健康情况,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区人民医院要充实急诊、门诊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医疗救治;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床位储备和相应的药品准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工作需要。 (四)Ⅰ级预警(红色)卫生应急措施 (1)组织开展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指导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紧急救援工作。 (3)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区人民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设夜间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相关专科门诊,全体医务人员进入应急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床位储备和相应的药品准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工作需要。 五、预案的启动和终结 自接到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根据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知,由区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相关建议,报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区卫计局通知终结。 附件:兰山区卫计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兰山区卫计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士西 区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孙学强 区卫计局副局长 朱凤亭 区卫计局党委成员、监督所书记 张玉启 区卫计局党委成员、区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陆清省 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庆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赵 彬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马成涛 区卫计局疾控科科长、应急办主任 何涛涛 区卫计局医政科副科长、应急办副主任 韦彦华 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劲旅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侯增起 银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广聚 义堂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伟 朱保卫生院院长 张俊军 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云峰 枣园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爱龙 半程镇卫生院院长 岳玉泉 白沙埠镇卫生院院长 姜 华 李官镇卫生院院长 桑 顺 方城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海涛 汪沟镇卫生院院长 王利岩 新桥卫生院院长 区卫计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应急办,马成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涛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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