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包保”责任人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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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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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包保”责任人: 12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11.28”爆炸着火事故教训,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风险排查管控,对所有危化品企业逐一检查。根据区安委会领导要求,为严格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包保”责任人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掌握企业的风险底数,对企业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与排查方式 时间:12月3日到12月10日 方式: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三级包保责任人联合检查的方式,区安监局联系专家配合检查。 三、有关要求 全区危化品企业包保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事故进入高发期的严峻性,在隐患排查工作中要克服作风漂浮、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要始终对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切实摸准本质、抓住关键、搞清路径,尤其针对该停产的企业一定要停下来,拿出实招硬招一抓到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逐项记录检查内容,认真分析企业风险,提出管理建议,12月10日前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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