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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安监局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清单
2018-08-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1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20
 成文日期  2018-08-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安监局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清单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1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8-20
成文日期: 2018-08-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兰山区安监局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清单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服务

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1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

2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审核:由区安监局财务科进行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等(复印件1份,纸质);

3.最近半年财务报告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1份,纸质);

4.工商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纸质)

20个工作日

0


备注:服务对象中“1”代表只面向公民办理;“2”代表只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3”代表同时面向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办理。

  
附件【临兰政字〔2018〕62号一次办好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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