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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9-2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4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9-21
 成文日期  2018-09-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40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21
成文日期: 2018-09-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沂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17号文件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安办明电〔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绷紧安全生产弦

各地、各部门要绷紧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弦,及时部署抓实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导。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办字〔2018〕7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二、抓实专项整治行动

要着力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有效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争取创建一家,规范一家,避免“材料一大堆,中看不中用”。要扎实开展本地、本行业、本部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做好应急值守处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联络机制,及时报告,沟通会商,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按市政府安委会要求,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镇街、各部门每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检查执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9月份工作开展和检查执法情况,请于9月27日前报送。协同办公邮箱:兰山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lsqzfawh@163.com。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兰安办明电〔2018〕7号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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