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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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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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办局、各工作区、村: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兰山经济开发区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开发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兰山经济开发区 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网格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管理要求,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检查相结合、各工作区、村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警钟长鸣。各办局、工作区、村要结合春季施工易发生事故的特点,根据“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本领域和辖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实出氯、氨、氰化钠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 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展空间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三)烟花爆竹安全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五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冬季用电用气安全第一。全面排查工程电器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督促“多合一”场所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加强冬季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五)特种设备规范管理。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人员密集场所密切监管。开展商场、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对举办的节庆、体育、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中心、办局、工作区、村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1月24日前) 兰山经济开发区按照网格责任,分为63个组,进行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办负责本次检查行动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工作。各办局、工作区、村要层层动员部署,加强本行业领域、辖区的集中行动组织组织协调工作。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1月25日—1月31日) 网格化责任人对所包的责任领域,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拍照并记录,下达整改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于1月31日前将执法照片和文书送至安监局统计。 (三)集中整治复查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8日) 企业集中力量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强化检查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网格化责任人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企业到期拒不整改、整改不彻底、不达标的企业,于2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安监局,由安监局对其实施断电措施、立案,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自查自改 1.各办局、工作区、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压实责任,依法监管,杜绝监管盲区、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1.为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各办局、工作区、村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辖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进,不断深化 各办局、工作区、村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要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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