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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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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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回乡人员增多,群众祭祀扫墓、燃放烟花鞭炮量增多,野外用火大量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入冬以来,我区森林火险等级较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从现在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节日期间,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职责,做好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到林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不出问题。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要在组织开展好一月份“森林防火宣传季”活动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点、组装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宣传关于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出行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控,清除火灾隐患。要将野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防火检查站要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登记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延长野外巡护时间,全天巡查护林,到林区重点部位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在野外随意用火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林区内墓地等重点部位,继续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应急值守,落实扑救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切实抓好扑火机具装备的补充、维护工作,确保设备齐全完好,做到有备无患。护林员要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及时调度,做好信息报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每日报告制度,每天16:00 前将当日森林防火安全情况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和时限,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张元波 电话:8139317 邮 箱:lsqfhb@163.com 临沂市兰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0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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