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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沟镇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2017-09-04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944-3-02_i/2017-090400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汪沟镇  发布日期  2017-09-04
 成文日期  2017-09-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汪沟镇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422944-3-02_i/2017-090400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汪沟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04
成文日期: 2017-09-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根据兰山区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免疫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两种强制免疫疫病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全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对狂犬病要做到全面免疫。坚持实行散养畜禽春春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防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全年要遵循程序免疫的做法。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

二、重点措施

(一)开展免疫技术培训

在春春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好有关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以及各项消毒工作等,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做到免疫规范操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二)健全规范免疫档案

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实施动态管理,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在进行免疫的同时,填好免疫证,建好免疫档案,注明免疫时间和免疫人员。免疫注射过程中还要搞好消毒,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做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有免疫档案,基层防疫员有免疫记录,养殖场(户)有免疫证明,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

(三)加强免疫效果监测

镇政府组织兽医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免疫畜禽进行定期抽检,积极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对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并责成尽快组织实施强化免疫。

(四)严格免疫信息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区畜牧部门要求,我镇将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季、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日报高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级防疫员要每天及时上报免疫进度,镇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将免疫信息经乡镇分管领导、兽医站长签字审核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强化免疫监管和责任要求

镇兽医站、辖区检疫所要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情况的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并详细记录监管内容,督促规模场实施规范化、程序化免疫。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场到户到人。一旦发生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搞好动员部署

汪沟镇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春、春两季免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免疫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动物防疫员是免疫注射责任人,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层层落实免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免疫不到位引起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物资经费保障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大动物疫病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区财政负责免疫的疫苗经费,乡镇财政负责免疫注射器械、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及防控物资储备等经费,农村防疫员误工补贴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各级、各部门要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乡镇兽医站对疫苗、注射器械、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等应有适量的储备,以保证免疫注射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四)督导检查

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免疫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免疫工作到位,以迎接农业部、省、市、区督导组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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