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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安全消防生产月暨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2017-09-07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7072-0-30/2017-0907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发布日期  2017-09-07
 成文日期  2017-09-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消防生产月暨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00447072-0-30/2017-0907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方城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07
成文日期: 2017-09-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消防生产月暨

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会议精神,有效遏制近年电气火灾高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兰政办明电(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此次综合治理,全镇企事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全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企业车间、仓库内私设电气线路的问题;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二)推动社区、村居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社区和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村居、居民小区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进行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自2017年5月中旬至2017年7月下旬,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特点,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排查阶段(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各村、社区及各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发动商场、医院、学校、敬老院、企业、村居、居民小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气产品及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行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制作台账,进行详细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村、社区及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各社会单位自查及主管单位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挂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检查、整改不留死角。在行动中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全面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20日)。镇政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各有关行业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存在电气火灾隐患未在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单位,整改期限内未销号的单位,镇政府报兰山区消防大队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镇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政府领导、专业安全委员会牵头、

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专业安全委员会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镇政府将成立由经贸办牵头,党政办、社区、安监办、派出所、文教、民政、文化、卫计、城建、供电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安检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镇政府对各村、社区、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一)经贸办

  检查范围:各市场、商场等本部门列管场所。

 (二)文教卫体办

  检查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旅游景点,各公立、私立医院、诊所等行业分管场所。

 (三)民政所

  检查范围:敬老院、幸福院、老年活动场所等行业分管场所。

 (四)城建办

  检查范围:各施工建筑工地。

 (五)方城供电所

  检查范围:除负责本行业内检查外,要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其他各组的检查行动。

 (六)派出所

  检查范围:对所辖的学屋、网吧、宾馆等“九小场所”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七)安监办

  检查范围:各危化企业、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经营户等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八)村、社区

  检查范围:所属的村居、居民小区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要针对此次行动建立综合调度机制,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

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行动后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工作情况报方城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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