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办法》的通知
2016-12-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18-000005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2-12
 成文日期  2016-12-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6〕54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18-000005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2-12
成文日期: 2016-12-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商城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兰山区政府网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兰山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办法

为提高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质量,将区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我区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主要窗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15〕3号)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及时、准确反映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要事,努力用区委、区政府的声音引导舆论、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落实,用全区科学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展示“大美新”临沂核心区标志区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各类动态新闻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发布重点

1.领导活动。上级领导、区级主要领导及其他地区领导以及重要企事业领导和各界重要人士在我区的公务活动。比如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督导检查、调研、考察、走访群众、会见来宾等。

2.重要部署。主要反映区委、区政府新作出的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比如“十三五”规划、民生保障、环保治理、 “三引一促”、商城国际化、“二次创业”、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创新等。

3.重大项目。主要反映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项目,包括项目的签约、奠基、竣工、实施效果等。

4.工作亮点。主要反映我区新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有突破性进展、领先性的工作。比如大气污染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

5.公众关切。主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比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文体活动等。

三、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具体承担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负责提供区级领导公务活动日程安排;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做好区主要领导活动稿件的审核把关。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提供全区工作亮点、先进做法综合文稿。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政府各部门、商城管委会、

1.各镇街(工业园)负责区政府网站“镇街动态”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各部门负责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区政府网站“招商引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商城管委会负责区政府网站“兰山商城”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每周上报工作动态不少于5条,全年不少于300条。

2.负责提供市、区领导到本镇街(工业园)、本部门的新闻和图片及与本镇街、本部门有关的其他新闻。比如市区领导调研活动、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的落实、在全省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全市人民关心关注的事项等。

(三)区新闻中心

提供本《办法》规定重点发布、本单位掌握的新闻。其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公务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报道的,原则上必须提供新闻文稿和图片。

请宣传部新闻科提供在上级新闻媒体刊发的重要新闻稿件。

(四)区电视台

负责区政府网站“视频新闻”栏目内容保障,《兰山新闻》视频及口播稿要同步上传。协调提供与兰山宣传有关的各类视频资料。

(五)区热线办

负责区政府网站“12345”栏目由日常信息收集、信件选登,每周不少于10条。

四、质量要求

(一)图片

1.色彩。原则上为彩色。

2.格式。原则上为jpg格式。

3.大小。原则上在100-300kb之间。

4.尺寸。原则上为600×400像素。图片宽度可控制在600-800 像素之间;高度可自动缩放,不限定像素。

5.布局。突出领导和工作主题,图片清晰、美观大方。其中,人物图片应正面清晰、站位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背影,主要领导要相对居中,其他领导要尽可能展现。

(二)文稿

1.标题。主题完整表述、不产生歧义;语言简洁平实,字数不超过17个,确保不出现断行;领导称谓用全名,不带职务。

2.正文。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表述符合新闻报道的一般规律和规范要求,确保在政治、保密和文法语法等方面不出现错误。

五、发布流程

1.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供稿、谁审核”的原则,由供稿单位领导负责对所提供新闻文稿、图片的审核;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质量要求的稿件及图片,由供稿单位负责进行再加工。

2.送稿。新闻文稿、图片统一发送至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外网邮箱ls8319006@163.com),报送时间为新闻发生当天 21:00之前。凡区新闻中心有新闻通稿的,以新闻中心文稿、图片为准。

3.上网。由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选择上网新闻,并于新闻发生的次日上午10:00前发布。

4.纠错。各镇街(工业园)、各部门及时查阅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新闻、图片,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电话:8319006)。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工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闻动态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工作。主要领导要加强督导,分管领导要认真把关,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要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新闻稿件及图片。12月13日前,请各镇街(工业园)、各部门、商城管委会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两名责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ls8319006@163.com

(二)规范流程。各镇街(工业园)、各部门、商城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图片新闻采集、审核、报送等方面的制度,推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对网站信息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全区科学发展考核中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工业园)、各部门、商城管委会的供稿及采用情况,将定期不定期向其主要领导报告。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