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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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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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对全镇电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三类:1、居民小区、医院、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2、投诉问题突出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检验的电梯;3、已经报停的电梯。 检查行动自2019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1、是否明确使用单位且配备人员进行管理; 2、是否签订维保合同有维保公司进行正常维保; 3、是否能够保障电梯维保资金进行正常检验维保; 4、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 5、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6、是否张贴使用标志、96333电梯应急救援电话标牌; 7、紧急报警、通话装置、电梯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 8、使用单位是否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9、使用年限是否超过15年。 三、组织实施 成立白沙埠镇电梯联合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电梯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全镇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的组织调度。市场监管所拉出“红灯”和停用电梯名单。各工作区、村(社区)发挥网格作用,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排查并填写《白沙埠镇电梯使用单位统计表》,广泛张贴发放《安全乘坐电梯注意事项》,认真对照电梯安全大检查表中的9项内容,建立问题电梯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工作区、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得力人手,明确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及时安排,统筹调度,合力抓好辖区内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力求工作实效。 二是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但能短期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部门职能,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严肃查处。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喇叭、黑板报、宣传条幅和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电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使用常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督导,严肃问责。镇电梯联合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成立督导小组,对各工作区、村(社区)组织领导、工作进展、问题反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1:白沙埠镇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9年白沙埠镇电梯安全问题反馈表 附件3:2019年白沙埠镇电梯使用单位统计表 2019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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