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公路局2019年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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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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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公路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临沂市公路局关于开展防汛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按照《临沂市公路局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总要求,制定本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路畅通·心随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推动公路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防汛抢险工作时间、任务、方针及原则 (一)防汛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防汛抢险主要任务: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组织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有效预防暴风、暴雨对公路及生产、生活场所的破坏,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及时抢修路基路面冲毁、边坡塌方、桥涵水毁、行道树倒伏、沿线附属设施损坏等,尽快恢复交通通行,防止或减少灾害损失。 (三)防汛抢险工作方针: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四)防汛抢险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局部服从大局,下级服从上级,团结协作; 3、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灾害; 4、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三、防汛抢险组织体系 成立公路防汛抢险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防汛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防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护科,局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工程科、养护科、路政科、安全科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防汛小组办公室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7205907(白天),7205917(夜间),7205906(传真)。防汛抢险工作在市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防汛工作指挥部得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防汛抢险职责划分
1、办公室负责全局防汛工作协调,防汛值班及防汛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报道,同时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品的应急保障工作。 2、养护科负责管养路段抢险救灾防汛信息的采集、应急物资与抢险设备储备的协调、督导与落实,灾情损失评估工作,水毁工程的施工。 3、安全科负责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组建、防汛演练,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情况的检查,负责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 4、路政科配合交警部门在发生灾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设置规范的标志,引导车辆绕行,同时做好路政巡查、疏导交通及路况信息发布工作。 5、工程科在做好我局所辖路段防汛抢险任务的同时,还负责在建项目施工工地的防汛抢险工作。 6、机务科负责抢险救灾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应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局辖路段与施工工地的防汛抢险工作。 7、义堂公路站负责G206、G327路段的防汛值班及防汛信息的采集,相应应急物资的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水毁工程施工。 8、汪沟公路站负责G205、S229路段的防汛值班及防汛信息的采集,相应应急物资的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水毁工程施工。 五、防汛抢险分级 根据汛情对公路通行的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汛情(Ⅰ级)、重大汛情(Ⅱ级)、较大汛情(Ⅲ级)和一般汛情(Ⅳ级),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 (一)特别重大汛情(Ⅰ级) 1、因汛情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2、未来36小时内,全市普降大暴雨,部分县区雨量将达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重要干线区域24小时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重大汛情(Ⅱ级) 1、因汛情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 2、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暴雨,部分县区雨量将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重要干线区域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较大汛情(Ⅲ级) 1、因汛情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交通毁坏、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 2、因汛情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路基发生严重水毁,山体出现或可能出现大面积塌方,桥梁构造物主体结构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明显影响公路安全通行。 3、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县区雨量将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重要干线处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一般汛情(Ⅳ级) 1、因汛情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路基、路面、防护设施发生水毁,山体、边坡出现塌方,桥梁构造物出现安全隐患,行道树倒伏等,将影响公路安全通行;办公或居住房屋出现地基沉陷、严重裂缝、倒塌等将影响办公或居住安全。 2、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大雨,部分县区雨量将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重要干线处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六、防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水灾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完善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洪灾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每年在6月12日之前进行一次防汛演练,并对防汛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维修加固。在汛前对桥涵、高填方路段、挖方路段、沿河路段、排水不畅路段、沿线防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抓紧制定维护方案并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面维修好。同时对办公区、生活区、仓库、等也要仔细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项登记,及早整改;汛期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坚持雨中上岗,尤其对水库下游公路、高填方路段、易塌方路段、桥梁等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和监测,确保问题发现早、处置早。 4、物资机械准备。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三级应急物资库储备标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到出库有序、及时补充。对于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大型抢险机械,做好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紧急调度使用。 5、预警预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水文、气象等社会信息网络,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汛情时,各级防汛机构要提早预警,充分利用应急指挥系统,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七、应急响应及处置 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Ⅱ级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公路局负责Ⅲ级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各县区公路局负责Ⅳ级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1、达到Ⅰ、Ⅱ、Ⅲ级汛情时,第一时间分别上报市局和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市局防汛指挥部随即分别上报省厅公路局、市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现场布控,封闭交通,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2、达到Ⅳ级汛情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和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同时,及时启动本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单位负责人须现场指挥,随时向市局防汛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市局防汛指挥部派员现场指导。达到Ⅳ级汛情1时,应急处置程序:现场交通管制—摆设标志—机械人员到位—实施抢险—清理现场—恢复交通。达到Ⅳ级汛情2时,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抢险队伍、设备待命—疏通泄洪通道。 3、防汛抢险应急处置流程:详见附表《兰山区公路局防汛抢险应急处置流程图》。 八、防汛抢险善后工作 1、维持养护:发生灾害后,在应急处置、险情基本得到控制以后,养护科、工程科、机务科等科室要及时组织施工力量对水毁路段、桥梁进行加固性处理,防止公路水毁进一步扩大。 2、评估与修复:灾情过后,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对受影响路段的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尽快拟定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物资补充:相关科室要及时对抢险救灾物资进行补充,对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及时进行保养和维护,做好长期作战准备。 4、总结报告:汛情过后,把防汛抢险工作以文字形式向市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保存好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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