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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解读《山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9-08-1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19-000036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解读《山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19-0000361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上级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8-16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干部身心健康、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电〔2019〕9号)要求,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标准,抓好乡镇(街道)机关‘五小’(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以下简称镇街机关‘五小’)建设。

为此,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对全省1824个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采集分析数据7.4万多条,全面摸清了全省“五小”建设现状和底数。

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报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明“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镇街机关食堂、宿舍、澡堂设计导则,为基层做好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引。

二、创新点

(一)省市投入为主,减轻基层负担。镇街机关“五小”建设以省、市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县级财政连同本级补助统筹安排,重点向薄弱镇街倾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省财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对省财政直管县和财政困难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二)统筹相关资金,利用现有资源。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坚持经济适用、资源共享,改建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对既有食堂、宿舍、澡堂等能够通过改造提升、购置设备达到标准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对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应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部门资金资源统筹解决,通过共建共享满足实际需求,防止重复建设。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明确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宣传、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责任分工。其中,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设计指导和施工监管;宣传、文旅、体育部门负责统筹现有资金资源,抓好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城乡规划、土地保障。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四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补助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镇街“五小”设施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备的“五小”建设和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今年年底前,完成一半以上建设任务,明年全部完成。二是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省级统一制定设计导则,各市指导县级细化具体标准,确保符合当地实际。三是资源共享,节俭务实。食堂、宿舍、澡堂能够通过改造达标的,原则上不新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共建共享满足需求。四是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五小”建设以省、市财政投入为主,县级财政连同本级补助统筹安排,各级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强化协同、下沉资源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设要求。一是工程建设符合规定;二是设施配备满足需要;三是运行经费有保障;四是日常管理有制度。市县、镇街结合设计导则规定,进一步细化相关建设要求。

(四)工作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为“五小”建设责任主体,各镇街为“五小”建设实施主体。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保障建设和运行经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设计指导;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负责统筹现有资金资源,牵头抓好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建设维护;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保障。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对镇街机关食堂、澡堂、宿舍建设,由省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其中,省财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安排36850万元,对41个省财政直管县和18个财政困难县,分别按每镇街5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对镇街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由各市县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等部门资金、资源统筹解决。各级要加强建设运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廉洁工程。四是落实任务督导。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全省“五小”建设督导;各市及时调度建设进展,按规定做好督查检查;各县将“五小”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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