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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2019-12-0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ylbzj/2019-000009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山东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索引号: lanshanquylbzj/2019-0000091
发布机构: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上级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2-06

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政策。早前发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自今年12月10日起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524项医疗服务价格,新增8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上调价格项目467项,下调价格项目57项

根据《指导意见》,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破除“以耗养医”机制,医疗机构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如,对侧脑室穿刺术,由原来的每次600元提高到每次840元;对周围神经毁损术,由原来的每次200元提高到每次280元。

对患者来说,有利于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据初步统计,改革后预计全省新增医保基金支出3.9亿元。省医保局从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抽取病案调查,对282份病案进行分析,本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人均医用耗材费用减少1671元、人均医疗总费用减少802元。目前各市正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筹备工作,12月10日起全省统一实施。

“本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补偿。”省医保局副局长郭际水说。

本次调整了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上调价格项目467项,包括急诊、疼痛、耳鼻喉、妇产、神经外等我省优势学科项目,治疗、中医等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且与外省对比价格偏低的项目,介入、全身麻醉、手术、腔镜等技术含量较高且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较为集中的项目。下调价格项目57项,主要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等主要由仪器设备分析给出结论的检验项目,及双源螺旋CT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

新增8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省医保局还发文公布了今年新增的8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检验类21项、治疗类27项、手术类26项,中医康复类8项,其他类6项。新增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暂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

记者注意到,在这批项目表中,有很多“检测项目”,如“抗血小板活性检测”“脑胶质瘤基因检测”“胃肠12基因检测”,还有一些新的诊断、治疗技术,如“肺结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肺动脉高压的“一氧化氮吸入”“肾脏低温机械灌注”等。

针对其中出现的一些肿瘤基因检测项目,如“肺癌18基因检测”“BRAF基因突变检测”“EML4-ALK融合基因检测”“ROSE1融合基因检测”等,一位呼吸科医生告诉记者,近年来靶向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肺癌治疗,而使用靶向药之前通常情况下应当进行基因检测确定基因突变,才能选择适合的靶向药。“这几个基因检测项目所对应的是近几年新出现的一些靶向药,大众对它们的需求越来越强。”

此88项新增项目是否会纳入医保?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行满2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纳入医保。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编码、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8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全新项目,适应症有糖尿病、癌症等。“这对于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和我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介绍。

享受远程会诊,按当地报销政策执行

11月11日,我省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公布了互联网复诊、远程单学科会诊、远程病理会诊等7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按此政规定,部分复杂疑难、在当地难以确诊的肿瘤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邀请远端专家线上进行病理会诊,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拓宽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就医渠道。

那么,老百姓在当地医院接受外地医院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以报销吗?当地和外地报销政策不同的,具体是按照哪里的政策报销?

郭际水介绍,老百姓在当地公立医院接受外地公立医院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可以报销的。定点医院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目前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相同,经过相应程序后即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报销。患者可根据当地的报销政策执行。“对于跨地区服务的报销问题,应当按患者参保地的政策执行。概括起来就是,按服务所在地的价格交费,按患者参保地的医保支付政策报销。”郭际水说。(记者 韩晓婉 孔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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