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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0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0-000009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0-0000094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上级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0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根据司法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政法委相关工作要求和省厅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安排,6月22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全面推进和规范我省“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

该《意见》明确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调解中心的功能定位和6项主要职责,规范了场所设置、队伍建设、多调联动、多元化解和智慧应用等建设标准,并就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和强化经费保障等做出了要求。《意见》的制定,目的是指导推动我省“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确保年内县一级调解中心应建尽建、全域覆盖,年度重点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一、确定调解中心的功能定位。调解中心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衔接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为信息化保障,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站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

二、规范调解中心的场所设置。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即前有受理窗口,后有调解区域;符合“1+1+1+N”功能分区要求,即1个服务(接待)大厅(可联合设置),1个调解受理窗口(可分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窗口),1个调解庭(安装音视频采集设备),N个功能室。

三、提出建立“两专”队伍。一是建立调解专家队伍,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邀请专家参与成立调解专班,采取“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团队”的形式集体会商,联合攻坚;二是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专职调解员(市、县级不低于5人,乡镇街道不低于2人)入驻调解中心开展日常调解服务。

四、实现多调联动、多元化解。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配合互动的调解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力量,加强诉调、警调、访调联调联动,积极构建司法行政主导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

五、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推动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全面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水平,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登录使用智慧调解系统,最大程度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确保受理、流转、调处、反馈线上线下同频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相关文件:

山东省司法厅 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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