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参保政策!山东居民持居住证也可参保 | ||||||||||||||||||||||||
2017-08-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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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出台《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政策亮点主要有6项: 放宽参保政策 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无居住证的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7年基本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 提高缴费标准 规定2018年基本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 全面加快市级统筹 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由调剂金制度的市级统筹,过渡为基金全部由市级统收统支,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优化参保缴费方式 通过大力推行参保居民网上缴费、银行代收等方式,提高参保缴费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引导居民连续参保。 深入开展医保精准扶贫 全面落实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范围,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让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到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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