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2017-02-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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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17〕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15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设立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主要对全省开展PPP工作相关费用进行奖励和补助。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调动各级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并参照其他10余省市PPP奖补政策,我们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十四条。五章分别为总则,申报条件及标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是办法制定依据、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概念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标准。主要内容为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分配标准。专项资金按项目法和因素法标准进行分配,其中,项目法标准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规范转型为PPP模式的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落地项目进行奖励,因素法标准主要是对省级及各市县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进行补助。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要求。主要内容是申请材料、申报范围和时间,以及审核办法和资金拨付要求。 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是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是资金监督检查和办法实施期限等内容。 办法的附件是专项资金申请所需提供表格,主要汇总各市县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数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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