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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相跃解读:《兰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2-06-2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22-000033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相跃解读:《兰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22-0000332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24

为保证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修订了《兰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修订过程汇报如下: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为保证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区防指办公室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防汛体制机制,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实践经验,力求内容科学合理。结合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专家审查稿。邀请水务、水文、气象等行业专家3人进行了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2.法律依据。修改《预案》主要依据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制定、颁布的突发事件和水旱灾害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别是新修订的《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坚守“不死人、少伤人”的防汛工作目标,确保预案与《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紧密衔接,进一步完善了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预警与响应衔接,为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最大程度保障本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奠定基础。

2.主要任务。完善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及预防、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工作、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等十项重点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要点。修订后的《预案》共设置10个章节。

1.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我区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对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镇街道、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

3.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准备。明确落实责任制、防汛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人员避险转移安置措施、救灾救助、隐患排查、技术准备和宣传培训演练等准备内容。

4.监测及预防。明确气象、水文、工程、洪涝、旱情监测以及暴雨、洪水预警等部门监测和措施。明确了信息上报的时间、信息发布的流程和审核等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明确防汛和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行动。

6.应急保障。明确通信保障、抢险队伍保障、供电能源与交通保障、治安与医疗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人员转移保障、资金保障等,强化人力、财力支持,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等工作内容。

7.后期工作。明确规定了灾害后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等内容。

8.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修订等事项。

9.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与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

10.附则。明确部分水旱灾害名词术语进行定义,明确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等事项。

(二)重要措施。修订后的《预案》在10项内容上做出具体的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工作原则。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防指成员单位新增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交警支队高铁(火车站)区域大队、区融媒体中心,明确了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删减了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发展中心、区农机发展中心。

3.完善应急准备工作。明确要求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简便实用的防汛预案;承担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修)定本单位防汛预案并负责实施。进一步明确镇街道(经开区)要建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村(居)委会要结合民兵队伍建设,建立民兵应急救援力量,应组织群众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4.强化防汛抗旱检查。明确水文、水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汛前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5.科学完善监测及预防。明确新增暴雨预警相关内容。重点细化预警措施,明确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停工停学、转移疏散人员等预警措施;同时区防指防汛和抗旱预警不再进行分级。

6.修订应急响应条件。明确将防汛和抗旱应急响应进行合并。启动条件中新增暴雨预警引发应急响应的条件,同时将原预案中实测沂河、沭河洪水流量引发应急响应调整为预计(或实测)沂河、沭河洪水流量引发应急响应。

7.强化应急响应行动。明确要求应急响应启动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水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同时电力、通信、水务、住建、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其次,应急、消防救援、水务、城管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8.完善极端情况响应行动。明确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区防指视情建议区委、区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统筹组织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等应急处置;要求有关相关镇街道、经开区提前研判分析,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

9.强化信息报告与发布。明确有关部门突发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明确需要由市和区级发布的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区防指统一审核、上报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区防指办公室会同应急、水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审核上报和发布。

10.完善应急保障。明确在紧急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明确若需要人民解放军、武警支援时,由应急部门向政府提出请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同时强调人员转移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要针对可能受洪涝灾害、台风影响区域的转移人员设立台账,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四、涉及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执行标准

文件有效期到2025年

六、其它

七、解读机关: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刘相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317633

电子邮箱:lsqfxbgs@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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