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兰山区“十大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之绿色低碳转型有哪些行动计划》
2022-07-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fzhggj/2022-00004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兰山区“十大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之绿色低碳转型有哪些行动计划》
索引号: lanshanqufzhggj/2022-00004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28

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万千瓦,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四个区分”要求,对“两高”行业进行动态化监管,准确适用“五个减量替代”,准确把握“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窗口指导和提级审批的关系。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区“两高”项目台账进行完善充实,扎实推进问题“两高”项目整改销号,做好“两高”项目认定工作。

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落实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组织申报“技改专项贷”,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开展“园区技改”和“技改升规”供需对接会、智能化技改诊断活动。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区级国有资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申报省级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差异化高质量配置能耗指标。按照“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要求,落实“两高”行业用能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确保省级能耗指标优先使用于保障民生和非“两高”重大项目。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自备井封停及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格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深化水价机制改革,完善提升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推行节水奖励制度,进一步推动节水载体建设工作。

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完成“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开展新一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在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全面完成李官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2万亩,同步发展水肥一体化面积5000亩。

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有序推进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预计接纳市外来电220亿千瓦时。

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区“十四五”具备条件进行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程。严格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新增绿色建筑55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程。落实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及加快推动“公转铁”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进一步提升铁路货运周转量。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

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3%和88%以上。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引导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改良+产业发展”的生态循环全产业链。

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100%以上党政机关完成创建任务。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较2021年均下降0.8%。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根据市统一部署,做好省级碳达峰试点申报工作。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论坛。

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督导、规范发电、电解铝等重点碳排放企业依规进行线上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降碳作用。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年度核查,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对清缴履约进行监督管理。

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确保完成116项年度重点任务,实现污染源头防治。继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紧盯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三个关键”,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一行一策”制定方案,对重点VOCs企业逐一核查,建立整改台账,精准指导落实。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对尾气排放超标的严格油品溯源,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落实市排污许可权交易试点工作,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严格落实上级排污权收入管理、价格管理、交易流转等政策。对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富余减排指标可进入市场交易。

全力做好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积极开展全民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饭店等建设。

加强绿色消费引导。贯彻落实临沂市家电以旧换新执行方案。

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积极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和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