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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山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2017-09-2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4_Z/2017-1010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兰山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索引号: 00422897-7-04_Z/2017-1010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9-20

根据省、市最新规定,自明年起首席技师的选拔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凡是参与市级首席技师申报的,只能在各县区首席技师里推荐。为进一步加快组建和培养适应我区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队伍,现依据《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和《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7〕21号)文件规定,起草制定《兰山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施行。

本办法主要分总则、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管理和附则共六章,其中:

(一)本办法所称“兰山区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范围为全区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三)兰山区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0名,管理期限2年,每人每年享受区政府津贴3000元,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当年新评选的兰山区首席技师津贴于次年发放。

(四)兰山区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职业技能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全区同行业(领域)处于拔尖水平。近4年内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等称号;或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成绩获得者;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区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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