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
2018-04-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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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 请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府法发[2018]7号)的部署安排,按照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对本部门起草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请将清理结果于4月4日上午12:00前,加盖公章后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兰山区法制办”。 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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