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21]第02-008号
2021-07-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1-000016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21]第02-008号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1-0000168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7-09

山东星劢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2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兰人社处决字[2020]第02-009号),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为张明珠、刘莹、王媛媛、马国营缴纳自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我局通过现场及邮寄等形式均无法送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7月09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