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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2月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2024-03-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dxw/2024-00000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2月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引号: lanshanqugdxw/2024-000004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2月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本单位2月份行政处罚1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检查0件、行政确认0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执法机构

日期

1

(临兰)文旅罚字【2023】第0002094号

朱贺

侵犯著作权

2023年11月2日,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移交来的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得知朱贺、张立业自2021年7月始,未经小船出海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业帮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网上寻找的盗版及盗录的作业帮教学视频存储于百度网盘,通过微信、拼多多平台进行销售。截止到案发,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3万余元。2023年9月28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朱贺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因朱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向本机关提出对朱贺给予行政处罚的书面意见书,《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东检检建[2023]第32号)。2023年11月2日,经本机关批准立案并开展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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