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临兰市监罚催〔2023〕CF0466-1号 | ||||||||||||||||||||||||
2024-10-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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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箴言美容养生中心: 本局于2023年07月28日对你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兰市监处罚〔2023〕CF0466号)。你超市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5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超市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以下义务:缴纳罚款5000.00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超市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潘庆华 陈建业 联系电话:0539-8630315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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