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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2019-12-1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fpb/2019-000007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19-1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索引号: lanshanqulsqfpb/2019-000007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扶贫办
公开目录: 扶贫政策及规划
发布日期: 2019-12-18

1、完成辖区内全部贫困人口的免费健康查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对使用的23种国家基本药物医保予以全额报销,为切实解决贫困慢性病人用药问题,保障病人能够及时享受到免费的药品,由镇级卫生院按用药规范将所需药品配发到村级卫生室,行动困难的由乡医送药上门服务。加强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定期监测和用药指导。

3、严格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凡本辖区享受特惠保贫困群众到兰山区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均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后,实现贫困人口自付费用不超过10%,高于部分一律由医疗机构减免,确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健康运行;

4、严格落实 “先诊疗、后付费”、门诊“两免两减半”(免收贫困患者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等优惠政策。

5、利用各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引导贫困群众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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