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办理流程 | ||||||||||||||||||||||||||||||||||||||||||||||||||||||||
2019-1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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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子项名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 适用范围:企业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3号)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第16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2号)。 受理机构: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决定机构: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条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 3.已丧失中国国籍的 4.外国人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 申请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 2.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的储蓄卡(复印件1份,纸质) 3.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亲属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2.受理。社保窗口综合柜员负责受理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①符合条件的,扫描材料上传。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办理。符合条件的办理,支付基金。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31-132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08706 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31-132窗口 2.办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现场查询 表单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示范文本: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单位名称(章):社会保险登记编号:
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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