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指南 | ||||||||||||||||||||||||
2019-10-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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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 二、办理依据 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兰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人社所。 四、办理条件 兰山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二)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六、基本流程 参保缴费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或镇街(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参保缴费。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全区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由政府给予缴纳。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从2015年起执行下列政府补贴标准: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40元;选择3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50元;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60元。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403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兰山区居保处0539-8226771 兰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039316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156096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313556 柳青街道办事处人社所6379856 白沙埠镇人社所2910105 枣园镇人社所8633080 半程镇人社所2912637 李官镇人社所8670309 方城镇人社所7302320 汪沟镇人社所7302644 兰山经开区管委会85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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