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 ||||||||||||||||||||||||
2019-1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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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鲁劳社〔2001〕2号),现将其中的《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公示公告如下: 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普通病房床位费 2、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监护病房费(CCU、ICU) 2、层流病房床位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取暖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等;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 4、膳食费、营养费;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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