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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临沂锦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24-08-2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4-000017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临沂锦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4-0000173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 2024-08-23

临沂锦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社会保险先行支付待遇告知书》、《社会保险先行支付偿还通知书》、《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先行支付剡文军的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712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0012元交至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偿还款项划入账户名称: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划入银行:农行临沂沂蒙路分理处,划入账号:15-868201040000312。联系人:工伤保险服务股,联系电话:0539-8226280

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办公楼419办公室。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起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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