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办理流程】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核定支付办理流程
2019-12-2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19-00002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办理流程】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核定支付办理流程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19-0000247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失业保险
发布日期: 2019-12-27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子项名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核定支付

事项编码:

适用范围:临沂市兰山区参保企业在职职工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设立依据:

1、人社部发〔2O17〕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2、鲁人社规〔2O17〕1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3、鲁人社字〔2018〕21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

4、鲁人社发〔2018〕6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5、鲁政发〔2018〕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

6、《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决定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条件: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O17〕15号)文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将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表一》范围内,2018年1月1日后考取并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省内发证的,通过网上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个人线上登记提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证书名称、证书等级、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2、外省考取或行业部门核发证件需现场申请,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提供可查询网站截图。

办理方式: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网站、综合柜员经办窗口、手机APP

办理流程:

1、申请:本省核发证书,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网上在线申请,无需提供材料;在外省考取或由行业部门核发、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www.zscx.osta.cn)系统中可查验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人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网站除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外还包括涉及58项证书的行业、部门专用的其他网站。

2、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

3、公示: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公布:公布公示无异议名单

5、复核: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审计稽核。

6、拨付:次月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账户。

办理时限:12日内审核,30个工作日兑付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通过申请网站、自助查询机或经办窗口了解办理结果,也可拨打业务科室电话查询办理结果。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一楼社保综合窗口

电话咨询:0539-8070107

监督投诉渠道: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区社保办负责对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区社保办业务科室负责人电话:0539-8070107

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一楼社保综合窗口,乘坐公交车K9路、K38路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2.办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通过申请网站、自助查询机或经办窗口了解办理结果,也可拨打业务科室电话查询办理结果。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

表单填写:无

示范文本:无

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