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兰山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 ||||||||||||||||||||||||
2019-11-13 点击数: | ||||||||||||||||||||||||
|
||||||||||||||||||||||||
|
||||||||||||||||||||||||
缴费标准: 兰山区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参保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区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以上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或办理回执单),在集中参保期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完参保登记后,可以到居住地村委、社区居委会或学校进行集中代缴费。 也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 2、支付宝搜索“社保费缴纳”或在“城市服务”模块选择“社保费缴纳”; 3、到就近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中信银行、济宁银行、交通银行柜台等方式自行缴费。 待遇期限: 凡在集中参保期(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的,个人缴费250元,享受待遇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参保缴费的,个人参保缴费250元,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缴费系统到账确认之日起30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总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缴费系统到账确认之日起30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落户参保,到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向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提醒: 另外,按照上级要求,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建立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门诊报销额度结余部分不再结转,2020年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300元。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缴费指南 缴费方式: 方式1.微信小程序缴费 第一步:进入小程序 打开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第二步:认证登录 进行实名认证(注:微信号必须先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小程序无法认证),认证完成自动登录(具体步骤见下图)。 第三步:社保缴费 (1)在登录后页面,选择社保缴费类型:“居民医疗”用于缴纳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养老”用于缴纳2020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费补缴申报”仅用于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如需补缴要先到社保部门进行核定)。 (2)若替他人缴费,需先在选择缴费人界面点击“增加人员”,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完成增加参保人员的操作。在“选择缴费人”界面选择需缴费的参保人,点击下一步跳转相应缴费类型对应的缴费界面,选择“微信支付”,进行缴费。(注:若缴费时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与实际不符,须先到社保部门变更) 第四步:开具缴费证明 在缴费成功3日(节假日顺延)后,可在主界面选择“证明开具”,选填相关信息后查询,即可下载或打印“缴费证明”(见下图)。 另外,以前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办税”模块缴纳过社保费的,可以继续使用该渠道进行缴费。 方式2.支付宝缴费 第一步:进入社保费缴纳功能 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在页面上方搜索“社保费缴纳”,选择“社保费缴纳-临沂市”;也可以在“城市服务”里找到“社保费缴纳”→点击“使用服务”。 第二步:认证登录 在服务授权界面点击“确认授权”。 第三步:社保缴费、开具缴费证明操作同微信小程序流程。 方式3.银行渠道缴费 各银行监督电话: 中国银行:8123731 农业银行:8138933 工商银行:8139286 建设银行:8055071 农商行:4001796668 中信银行:8722712 济宁银行:7035106 交通银行:8962793 注意:济宁银行的手机银行只支持为本人缴费;交通银行仅市中支行(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B座)可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方式4.“农金通”代办点缴费 农商行在兰山区各乡镇社区分布设立的“农金通”代办点。 方式5.自助终端缴费 目前,在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柳青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了社保费自助缴费设备。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金雀山路83号 柳青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 缴费注意事项: 1.新生儿医疗保险需要在出生6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到医保部门登记后,方可进行缴费。 2.缴费人新增或变更缴费档次,变更姓名、医保经办机构等信息,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补缴居民医疗保险,请先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通过“社保费补缴”功能进行缴费。 4.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可以通过“缴费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以上缴费方式适用于居民医疗保险。详情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