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我区接受省级评审 | ||||||||||||||||||||||||
2019-11-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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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省卫健委评审专家组郭立华一行四人来到临沂市兰山区,就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审。临沂市卫健委中医科刘琦科长、汪振国科长陪同、兰山区副区长田宗春、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分管领导以及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参会。 自《中医药法》颁布以来,我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西并重、齐头并进、均衡发展、服务人民”的工作方针,全力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承精华,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形成“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中医特色服务能力突出,基层服务全面覆盖,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当天,评审专家组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专家手册》的指标体系严格有序进行。专家组以听取汇报,现场座谈,查阅台帐、文件和资料的形式开展;并分组对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随机抽取的方城镇卫生院和兰山街道前十社区卫生服务站、汪沟镇集前村卫生室进行现场检查。 反馈会上,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见。 田宗春表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是对我区中医药工作的一次推动和提升。我区将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评审为契机,立足区域实际,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全国中医大会精神为指导,把全区中医药工作纳入优先发展地位,纳入区常委会定期汇报工作内容,积极落实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积极发挥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打造中医药事业产业一体发展,全面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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