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雀山街道2021年度居民医保征缴正在进行! | ||||||||||||||||||||||||
2020-12-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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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雀山街道广大居民: 我街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街道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街道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街道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集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区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70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由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 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政府资助人员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之后至2021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日之后至2021年10月31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6个月后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之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代缴手续,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缴费人除在社区、村居(学校)集中缴纳外,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社(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缴费:1.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2.支付宝搜索“社保费缴纳”或在“市民中心”模块选择“社保”。3.光大银行微信扫码缴费。4.银行柜面缴费,指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中信银行、济宁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也可通过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商行、济宁银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5.农商行“农金通”代办点。6.税务自助缴费设备(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柳青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7.云闪付APP首页“社保缴纳”应用模块、移动POS机、银联“二维码”扫码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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