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枣园镇琅琊庄村卫生室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的公示 | ||||||||||||||||||||||||
2022-04-06 点击数: | ||||||||||||||||||||||||
|
||||||||||||||||||||||||
|
||||||||||||||||||||||||
本局于2021年12月20日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枣园镇琅琊庄村卫生室涉嫌编造处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于2022年1月19日立案。经查,该卫生室2021年利用王*及其家庭成员王**、吴*;李*及其家庭成员吴**、李**;朱**及其家庭成员朱**、朱*;朱*及其家庭成员杨**、朱**、朱**、朱**、朱**等参保人员信息编造处方,骗取医保基金支出1110.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本局于2022年4月6日对枣园镇琅琊庄村卫生室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兰医保处字〔2022〕第001号),对枣园镇琅琊庄村卫生室作出以下处罚:退回骗取医保基金1110.85元,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金额5倍的罚款5554.25元。 临沂市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