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兰山区第三届“乐在基层”庄户剧团展演活动的通知 | ||||||||||||||||||||||||||||||||||||||||||||||||||||||||||||
2018-12-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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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文化站: 为巩固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惠民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做好剧团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经兰山区文广新局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举办兰山区第三届“乐在基层”庄户剧团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宗旨 本次汇演,旨在全面提高送戏下乡剧团的队伍规模、演出质量和综合实力,为规范做好剧团的认定、管理工作,选拔确定“一村一年一场戏”演出主体,同时,通过汇演活动这一平台,促进全区剧团间的文艺交流,激发基层演艺人才投身文化建设的热情,提升“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剧团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保护传承优秀民俗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汇演团队 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有资质的剧团、演出团体或在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演出团体。 演出团体硬性要求: 1、有演出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及服装道具 舞台尺寸不能低于40平方米(8*5米),背景板尺寸达到32平方米(8*4米)。灯光效果要好,配备面光灯,LED变色灯不能少于8组。有专业的音响设备及控制人员,话筒效果要良好。 2、有专业演职人员 有专业演出队伍,固定演出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要包括戏曲表演人员。年轻人员不低于演出团队的30%。 3、有节目 以歌舞、语言、曲艺、综艺及戏曲为主,也可以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艺术表演形式,能完成不少于90分钟的完整演出。 三、汇演时间、地点 时间:5月中旬。 地点:各镇街道、村社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剧目要求 1、演出剧目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美在农家等方面的内容为主题,节目形式可以为戏曲、歌曲、器乐、舞蹈、小品、相声、杂技、魔术等各种艺术形式; 2、参演人员必须为本剧团演员,不得外请演员和节目,整场节目中必须有年轻演员参加; 3、参演剧目原则上要求为本剧团代表性剧(节)目,必须为新创作剧目。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 4、剧目数量自定,演出时间控制在70-90分钟。 5、报名时需提供演出节目单一份。 五、评定办法 区文广新局、文化馆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汇演情况现场观摩,结合前期实地调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给予各剧团等级评价认定。 六、奖励扶持 通过汇演和等级认定,选拔确定若干支优秀剧团纳入全区“一村一年一场戏”演出队伍,参加2018年全区“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演出并给予每场演出适当补助。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6日 联系人:卜筱妍 联系电话:8313209 13287158335 附件:兰山区2018年庄户剧团汇演报名表 兰山区文广新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兰山区2018年庄户剧团汇演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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