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通知 | ||||||||||||||||||||||||
2019-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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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地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临沂市2019年4月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临大气办发〔2019〕1号)、《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临兰安办发〔2019〕54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临安发〔2019〕6号)以及市、区关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工作到位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扬尘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任务落实和责任担当,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做到“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以常态保长效,以严管促落实,以高压态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安全生产攻坚战。 二、对照标准,强化措施执行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兰山区住建局将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对问题集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多且整改慢的,重点督查、重点查处,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一)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重点 1、工地各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应将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予以单列,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按计划单独拨付支出,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同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支付台账,保留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支付凭证,并以备抽查。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款专用,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兰山区住建局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严格按市、区有关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必须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加强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必须向兰山区住建局报告。 2、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必须全面落实“8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仿真绿植围挡、绿植文化墙,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50%)、路面100%硬化(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土石方开挖应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喷淋高度不低于2m,喷淋间距不大于4m)、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车密封密闭,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进出车辆100%冲洗(洗车机为尺寸不小于4m×3.6m自动冲洗设备,冲洗槽尺寸不小于9m×3.6m,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可配备不少于2台手动高压冲洗设备)、裸露物料100%覆盖(覆盖必须使用绿色抑尘网,经编工艺不低于六针)、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工地出入口两侧100米路面做到定时打扫、洒水降尘,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暂不开发,植草绿化)。 3、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建筑工地必须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且与兰山区住建局信息化平台联网。设备安装应合理分布,要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监测部位设置在线监测点位,在工地主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加工区、工人生活区以及其他需要监控的区域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点位,每个项目至少安装1套在线监测和6个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二)工地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的履职情况。 2、基坑边坡支护情况。支护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深基坑支护是否有专家论证,是否进行定期监测,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沉降、位移现象情况。 3、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吊篮等各类现场施工起重机械的备案、告知、运行调试及检验检修情况,工人、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脚手架搭设情况。立杆基础的沉降、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备案、告知、日常管理及检验检修情况。 5、“三宝”的使用与“四口”临边的防护情况。 6、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高大模板支撑是否单独编制方案,专家论证。 7、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8、卸料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方案,现场搭设是否合理。 9、是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汛期等现场演练。 10、施工安全台账和隐患排查记录,施工期间安全日常巡查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情况,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及相关培训教育记录情况。 1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肃追责,保障行动实效 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与企业诚信评价挂钩,凡是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根据问题轻重综合运用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约谈、移交执法部门处罚、诚信扣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招投标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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