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河湖生态篇 | ||||||||||||||||||||||||
2019-12-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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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临沂市兰山区大力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积极开展“一河一策”编制、水域岸线管理规划、“清河行动回头看”、创建生态河道、落实河湖日常管理人员和经费等五项工作,全力打造“秀美河湖、生态兰山”。兰山区是滨水宜居城市,其中有一级、二级河流分别为沂河、祊河、涑河、柳青河、蒙河、方城河等,八水环绕、六河贯通。自围绕河长制工作的开展,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根据以下条款我们对照履职,监管强化、舆论监督: 一、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要求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 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排水等工程设施;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电鱼毒鱼炸鱼、破坏航道等。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河湖生态和行洪安全,临沂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以河为轴、两岸开发”的城市建设总体思路,如今15座闸坝节节拦蓄蜿蜓的沂河静流如歌,形成了一坝一风景、一闸一景观的串珠型湖泊景观。自实行河湖长制以来,兰山区对沂河、祊河等河流管护不断规范、水系生态有效改善、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有效遏制违规违建、水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我区继续规范秩序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让我们的兰山水清木秀,群居自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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